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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 各类人才全覆�
作者:佚名 时间:2019/11/7 15:14:00 来源:南京发�
摘要:今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2020�1�1日起施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这在全国还是首次。此次政策的新变化:相较之前的高 ......
今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2020�1�1日起施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这在全国还是首次�此次政策的新变化�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产办法,新办法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全市可售商品房产均对人才优先供应;人才购房产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全市可售商品房产均可作为供应房源�供应对象�《办法》中商品住房产供应对象有七类:①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 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③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④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⑦ 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总之:各类人才全覆盖!海内外人才、学历型、技能型、管理型、经验型人才、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教育、医疗领域人�……(注意:前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其中,南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供应房源及供应方式:全市可售商品房产均可作为供应房源采取整体筹集和按比例筹集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集中供�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结合位置、套型、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数量、价格、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由政府指定的单位或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分批供�南京市房产部门根据项目开盘计划,�“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发布即将开盘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务专员联系方式,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按照“人才优先,过程公开”的原则,根据公示的销售方案,组织人才和其他购房人同步选房�其中:需要摇号的项目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产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号,并根据项目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20%—30%确定人才入围名单,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未入围的人才不纳入本批次人才选房,该部分人才可报名参加其他购房人摇号或轮候下一期开盘房源,也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不需要摇号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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